現在回去練合唱真的會有一種格格不入的感覺耶,又要重新認識一張張陌生的面孔,幫忙扶正一些些跑掉的音符。
今天一回去的時候真的有一點被氣到,講話的講話、打鬧的打鬧,如果我是幹部應該被氣到中風了吧! 但這時候也能發覺到大四的功能和重要性,有一些大二不敢講或是沒有察覺的事情,大四老人就可以稍微幫忙點出來;大一的看到大四來,應該也是能達到一點扮黑臉的作用。
文化盃?振聲合唱團? 如果真的要唱歌、喜歡唱歌,我會選哪一種? 我不知道! 兩邊都各有好壞的地方,也許是習慣了身邊已經歷過的,所以現在叫我選還是會先選帶文化盃吧!
這還另外牽扯到一個問題:我真的喜歡音樂嗎? 很詭異的問題吧? 但我平常好像也沒有甚麼衝動要去把每首喜歡的歌聽到滾瓜爛熟,每個橋段都精通,也不會喜歡到把每個合弦都抓出來,然後開心的唱給大家聽。做不成職業的音樂人,也做不成專業的卡拉OK歌手,那我要的到底甚麼? 亦或這就是我要的東西? 隨便輕鬆的哼唱,歌詞忘了沒關係,旋律不記得也無所謂,我要的可能只是一種用聲帶振動來紓解壓力的方法而已。綜觀吉他社兩年來所作的歌,很慚愧沒有幾首是我自己主動想做的! 唯一幾首例外好像只有三月九號、只為妳唱、moon on the water、baby come back、Nan's song?! 唉呀我的天! 看來我真的很不喜歡音樂嘛! 一個連KTV都不愛去的人、一個對情歌幾乎冷感的人,旋律對我而言究竟還代表著些甚麼? 難道我已經忘了如何感動? 那我到底還剩下甚麼?
回到今晚練唱的尾聲,藍色高高學弟的激動情緒某種程度嚇到了我,唉呀~都是好夥伴口氣別這麼兇啦~ 其實他們真的是很認真努力的一群幹部,希望他們未來幾次能夠更上軌道囉!